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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防冲击地压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1144    日期:2020/07/01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行业实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河北煤矿智能化水平,近日,河北煤监局联合省发改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河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防冲击地压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河北煤矿智能化建设进程。

一是强化对标意识。5月份,河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昶带队,联合省发改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组织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一行27人,赴山东省学习考察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学习考察结束后,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学习考察山东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标先进经验,分析问题差距,提出工作思路。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煤矿企业的工作指导,扎实提高河北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河北省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统筹规划,推动煤矿企业落实智能化建设主体责任。6月底前,督促省属两大煤炭集团结合实际确定示范矿井,制定实施方案,逐矿确定智能化示范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完成时限,落实示范项目建设条件和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实施,形成示范成果。2020年,推动全省4~5个煤矿建设智能化开采示范工作面,2021年上半年达到验收条件,建设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工程。
  三是强化分类推进。立足河北煤矿实际,以智能技术为牵引布局煤矿智能化发展,积极推广应用比较成熟的智能化采煤技术、无极绳和单轨吊辅助运输技术。在推动智能化技术应用、建设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分类推进煤矿智能化向纵深发展,明确要求冲击地压矿井新投入的工作面和新建、新升级为冲击地压矿井的必须实现智能化开采;到2021年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实现智能化开采;到2025年底,大中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
  四是强化政策支持。按照河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批示要求,河北煤监局将积极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项目中优先支持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对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智能装备、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推进智能开采减人提效的煤矿,以及通过验收的智能化示范煤矿给予产能置换、产能核增等方面优先支持。